一名里長因懷疑妻子與王姓友人有不正當關係,採取了一系列違法行動。根據台南地方法院判決,里長找來曾涉收賄的警員在王男車上安裝GPS追蹤器,並請託市黨部的李姓黨工冒用王男身分訂位全國各大餐廳,導致王男飽受騷擾。法院認定李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2個月徒刑。
據了解,王男是里長兒子的乾爸,兩家原本關係良好。事件源於多年前里長疑似家暴,其妻子向王男求助,王男曾幫忙安排民宿讓里長妻子暫時棲身。此舉引起里長猜忌,隨後里長發現能掌握王男行蹤,讓王男感到不安而報警求助,調查後才發現里長委託警員在王男車上裝設了GPS追蹤裝置。
事件曝光後,里長與王男關係破裂,里長又委託在市黨部工作的李男協助報復。李男非法取得王男的個人資料,冒用其身分申請貸款並在網路上預訂全國各地餐廳,導致王男頻繁收到騷擾電話和簡訊,精神受到嚴重困擾而提告。
調查人員透過IP位址追查發現,多筆操作來自市黨部。經過交叉比對李男的手機與上網記錄,檢方依偽造準私文書罪與違反個資法提起公訴。李男起初否認犯行,但在法院準備程序中最終認罪。法院考量李男未與王男和解,判處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而涉案的收賄警員已因另案貪污罪被判重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