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曾獻瑩近日接獲陳情案件,一名女性租客在換屋過程中,不僅被前房東強制遷出戶籍,新房東也拒絕讓她設籍,導致其戶籍被遷至戶政事務所。更令人困擾的是,當她前往戶所辦理業務時,竟因「逾期未辦遷入登記」被當場罰款900元。陳情人表示,她並非故意違法,而是真的「無處可遷」。
根據《戶籍法》第79條規定,未依限期辦理遷徙登記且經催告後仍未完成者,將處以300至900元罰鍰。統計顯示,2020至2024年間,台北市針對被強制遷出戶籍到戶所的民眾共裁罰3017件。截至2024年底,全市戶籍暫掛戶政事務所的人數高達1萬6818人,各行政區均有破千件案例。
曾獻瑩議員指出,問題核心在於租屋市場與戶籍制度之間的斷裂。許多房東因擔心被國稅局查稅、房屋稅率提高或福利補貼取消等因素,從一開始就明確告知租客不得遷入戶籍。儘管內政部多次強調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但實務上仍常見房東以提高租金或其他方式阻撓。
對此,北市民政局表示,戶籍法規屬中央法令權管,全國一體適用。若租客有居住事實但房東不同意設籍,可檢具身分證及居住證明文件(如未經公證之租賃契約),直接向遷入地戶所申請遷入登記,戶所人員將於到府查實後辦理遷入登記。
關於戶籍「無處可遷」被罰款的問題,民政局坦言這是依法行政的必要作為,但也表示若情節輕微,會考慮免予處罰。民政局承諾,未來市府將加強相關政策溝通指引,以增加租客設籍的可能性,落實人籍合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