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將於3月22日實施屆滿2年之際,「台灣拒菸聯盟」檢視衛生福利部公布的「菸害防制新法七大重點」施行成效,四項被評為「不及格」,其中「禁止加味菸」一項更是只有鴨蛋零分。「台灣拒菸聯盟」呼籲,保護年輕人健康刻不容緩,政府應當落實執法、並儘速修訂菸害防制法,立即做這4件事:
一、114年3月22日前公告「全面禁止加味菸」。
二、全面禁止「加味加熱菸」。
三、加熱菸(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
四、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應依法溯源稽查取締、屏蔽廣告網站,並應修法訂定沒入銷毀法規。
依據國民健康署資料顯示,台灣成人吸菸人口約250萬人,然而國健署「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推估超過6.6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與加熱菸。試問,若是放任青少年陷入菸害危機,如何能落實賴總統「健康台灣」的願景?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醫師表示,國際研究指出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盛行率是成人的兩倍,最令人忌憚的就是「加味的加熱菸」,對年輕人更有致命的吸引力!此外,政府以「健康風險評估」作為開放加熱菸(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審查辦法,但「健康風險評估」一詞讓菸商有機可趁誤導民眾,讓人誤以為「加熱菸是減害的菸」。再者,全球最大菸商在各國推出名為「IQ*S」的加熱菸,然「IQ*S」意指「IQuitOrdinarySmoking」誤導「可以戒除紙菸」,違反臺灣《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請政府對於加熱菸的管制機制,務必做到1.禁止「加味加熱菸」上市。2.加熱菸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3.修法:第七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用字改為「指定菸品上市評估審查」。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年輕吸菸者第一次接觸菸品,近九成都是使用加味菸品。111年1月行政院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之一就是「禁止加味菸」,112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中第10條立法意旨明確說明加味菸應予禁止,且在修法過程朝野黨團協商達成「禁止菸草口味以外之加味菸品」決議,同時為因應業者就添加物推陳出新,就依照國健署請求、授權其公告全面禁用之。沒想到法令都上路2年了,衛福部就是遲遲不公告(112年3月首度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大類風味添加物;113年8月二度預告只禁27項口味添加物),讓直接保護青少年的禁止加味菸政策依舊掛零。
請政府儘速依WHO建議及歐盟法令,除菸草原味,禁止所有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加味菸,應立即公告:「全面禁止使用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風味之添加物。」同時自公布後1個月內,所有違法菸品須下架停售。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雖然《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然網路社群廣告販賣電子煙依舊氾濫,經常可見年輕人使用,甚至淪為賣家,電子煙也已成為依托咪酯等毒品最常使用之載具。檢討法令及執法可發現,法令僅對「使用者」裁罰,對於查獲的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無法沒入銷毀,以致學校發現同學使用,也僅能「暫時保管、請家人領回」。又根據國健署公布,執法兩年稽查新興菸品超過61萬件次,裁罰計4473件(約千分之七),裁罰案件僅包含吸食者、提供者、販賣者與廣告業者,未曾追溯查緝製造與輸入源頭。請政府務必1.追溯製造與輸入源頭並確實取締(依法對違法菸草公司開罰1千至5千萬元)。2.修法:查獲電子煙、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直接沒入銷毀;販售廣告之網路平台不僅可以開罰還可直接直接屏蔽。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大專院校終於全面禁菸,但這2年來,電子煙、加熱菸這些新興菸品仍在校園流竄,且比過去盛行百餘年的傳統紙菸更受大學生歡迎,年輕人因此加入吸菸行列,甚至成為菸商下線進行傳播銷售。政府應再加強宣導大專院校等所有教育機構為全面禁菸,並依法執行,對20歲以下之人吸菸應有更積極的宣導與作為。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餐廳、酒吧、夜店為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才不在此限。目前沒有任何水菸館、餐酒館、酒吧、夜店有申請與通過可設置合法吸菸室,換言之,台灣這些室內公共場所為全面禁菸!但事實不然,這些場所成為大學生或職場年輕人迎新送舊地點,夜間九點後經常菸霧瀰漫,此外禁菸年齡提高為20歲,但成年年齡為18歲,即可進入這些場所,難以防制18歲以上而未滿20歲者使用菸品。請政府除確實稽查取締違法的水菸館、餐酒館、酒吧、夜店外,同時修法:水菸館、餐酒館、酒吧、夜店應同步納入室內公共場所禁菸。
台灣戒菸衛教學會理事蔡晏平指出,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指出,菸品容器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可預防青少年加入吸菸行列,並促進吸菸者戒菸!然而,111年1月行政院送入立法院審議的修法草案原本主張警示圖文加大至85%,但在112年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被下修為50%,台灣警圖面積從35%增加至50%,在全球已實施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的138國中,從倒數第4名「進步」至倒數第16名,與越南、埃及、黎巴嫩、伊朗等32個國家並列。且全世界已有25國如澳洲、加拿大、法國、英國、芬蘭、新加坡、泰國等已執行菸品容器素面包裝,即所有菸盒均為土綠色,且菸品品牌名稱須統一字體及字級,台灣卻仍未採用。不讓下一代加入吸菸行列,請政府修法,至少將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85%並採素面包裝。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菸商鎖定年輕人行銷新興菸品,隨處可見年輕人使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稽查新興菸品共計61萬餘家件次,針對使用者、提供者、販賣者、廣告平台業者開立共4,473件處分書(千分之七),但無一菸商被罰!事實上加熱菸商就是跨國菸商;電子煙有半數是菸草公司產品,電子煙油有一定比例被添加大麻!請政府務必對菸商的惡意違規,應確實處以最高罰款並追溯源頭確實取締。
「菸害防制法」新法將於3月22日實施屆滿2年之際,「台灣拒菸聯盟」檢視衛生福利部公布的「菸害防制新法七大重點」施行成效,四項被評為「不及格」,其中「禁止加味菸」一項更是只有鴨蛋零分。「台灣拒菸聯盟」呼籲,保護年輕人健康刻不容緩,政府應當落實執法、並儘速修訂菸害防制法,立即做這4件事:
一、114年3月22日前公告「全面禁止加味菸」。
二、全面禁止「加味加熱菸」。
【請點我,AI告訴你更多和這新聞有關的資訊】
關於菸害防制法及相關政策的延伸知識:
菸害防制法是台灣為了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而制定的法律。最新版的菸害防制法於2022年3月22日生效,主要修正包括提高吸菸年齡限制、禁止加味菸、禁止電子煙等規定。
加味菸的相關知識:加味菸是指添加了香料或調味劑的菸品,如薄荷、巧克力、水果等口味。研究顯示,加味菸特別容易吸引年輕人開始吸菸。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建議禁止或限制使用可增加菸品吸引力的配料。歐盟從2016年開始已經全面禁止含有特殊風味(如薄荷、水果)的紙菸,加拿大、巴西、土耳其等多國也都有類似禁令。
加熱菸的相關知識:加熱菸是一種將菸草加熱而非燃燒的產品,主要是由菸草公司推出的所謂"減害產品"。雖然菸草公司宣稱加熱菸比傳統紙菸危害小,但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表示,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加熱菸比傳統紙菸安全。加熱菸仍然含有尼古丁,具有成癮性,且釋放多種有害物質。
電子煙的相關知識:電子煙是一種電池供電的裝置,可將含尼古丁的液體加熱成霧氣供使用者吸入。在台灣,電子煙屬於全面禁止的產品。根據研究,電子煙使用與青少年後續使用傳統菸品的風險增加有關。電子煙還可能成為毒品的載具,如添加大麻或其他毒品成分。
警示圖文與素面包裝:菸品包裝上的健康警示圖文是一項有效的菸害防制措施。研究顯示,較大面積的警示圖文能更有效地傳達吸菸危害訊息。素面包裝(Plain packaging)是指移除菸品包裝上所有品牌設計元素,使用統一的顏色和字體,只保留健康警示和品牌名稱。澳洲在2012年成為全球第一個實施菸品素面包裝的國家,研究顯示此措施有效降低菸品吸引力,特別是對年輕人。
公共場所禁菸:公共場所禁菸是減少二手菸暴露的重要策略。根據台灣菸害防制法,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大專院校校園全面禁菸。國際研究顯示,全面的公共場所禁菸政策可顯著改善公眾健康,包括減少心臟病發作和呼吸系統疾病的住院率。
青少年菸品使用趨勢:全球數據顯示,雖然傳
三、加熱菸(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
四、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應依法溯源稽查取締、屏蔽廣告網站,並應修法訂定沒入銷毀法規。
依據國民健康署資料顯示,台灣成人吸菸人口約250萬人,然而國健署「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推估超過6.6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與加熱菸。試問,若是放任青少年陷入菸害危機,如何能落實賴總統「健康台灣」的願景?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醫師表示,國際研究指出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盛行率是成人的兩倍,最令人忌憚的就是「加味的加熱菸」,對年輕人更有致命的吸引力!此外,政府以「健康風險評估」作為開放加熱菸(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審查辦法,但「健康風險評估」一詞讓菸商有機可趁誤導民眾,讓人誤以為「加熱菸是減害的菸」。再者,全球最大菸商在各國推出名為「IQ*S」的加熱菸,然「IQ*S」意指「I Quit Ordinary Smoking」誤導「可以戒除紙菸」,違反臺灣《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請政府對於加熱菸的管制機制,務必做到1.禁止「加味加熱菸」上市。2.加熱菸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3.修法:第七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用字改為「指定菸品上市評估審查」。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年輕吸菸者第一次接觸菸品,近九成都是使用加味菸品。111年1月行政院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之一就是「禁止加味菸」,112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中第10條立法意旨明確說明加味菸應予禁止,且在修法過程朝野黨團協商達成「禁止菸草口味以外之加味菸品」決議,同時為因應業者就添加物推陳出新,就依照國健署請求、授權其公告全面禁用之。沒想到法令都上路2年了,衛福部就是遲遲不公告(112年3月首度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大類風味添加物;113年8月二度預告只禁27項口味添加物),讓直接保護青少年的禁止加味菸政策依舊掛零。
請政府儘速依WHO建議及歐盟法令,除菸草原味,禁止所有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加味菸,應立即公告:「全面禁止使用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風味之添加物。」同時自公布後1個月內,所有違法菸品須下架停售。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雖然《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然網路社群廣告販賣電子煙依舊氾濫,經常可見年輕人使用,甚至淪為賣家,電子煙也已成為依托咪酯等毒品最常使用之載具。檢討法令及執法可發現,法令僅對「使用者」裁罰,對於查獲的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無法沒入銷毀,以致學校發現同學使用,也僅能「暫時保管、請家人領回」。又根據國健署公布,執法兩年稽查新興菸品超過61萬件次,裁罰計4473件(約千分之七),裁罰案件僅包含吸食者、提供者、販賣者與廣告業者,未曾追溯查緝製造與輸入源頭。請政府務必1.追溯製造與輸入源頭並確實取締(依法對違法菸草公司開罰1千至5千萬元)。2.修法:查獲電子煙、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直接沒入銷毀;販售廣告之網路平台不僅可以開罰還可直接直接屏蔽。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大專院校終於全面禁菸,但這2年來,電子煙、加熱菸這些新興菸品仍在校園流竄,且比過去盛行百餘年的傳統紙菸更受大學生歡迎,年輕人因此加入吸菸行列,甚至成為菸商下線進行傳播銷售。政府應再加強宣導大專院校等所有教育機構為全面禁菸,並依法執行,對20歲以下之人吸菸應有更積極的宣導與作為。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餐廳、酒吧、夜店為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才不在此限。目前沒有任何水菸館、餐酒館、酒吧、夜店有申請與通過可設置合法吸菸室,換言之,台灣這些室內公共場所為全面禁菸!但事實不然,這些場所成為大學生或職場年輕人迎新送舊地點,夜間九點後經常菸霧瀰漫,此外禁菸年齡提高為20歲,但成年年齡為18歲,即可進入這些場所,難以防制18歲以上而未滿20歲者使用菸品。請政府除確實稽查取締違法的水菸館、餐酒館、酒吧、夜店外,同時修法:水菸館、餐酒館、酒吧、夜店應同步納入室內公共場所禁菸。
台灣戒菸衛教學會理事蔡晏平指出,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指出,菸品容器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可預防青少年加入吸菸行列,並促進吸菸者戒菸!然而,111年1月行政院送入立法院審議的修法草案原本主張警示圖文加大至85%,但在112年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被下修為50%,台灣警圖面積從35%增加至50%,在全球已實施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的138國中,從倒數第4名「進步」至倒數第16名,與越南、埃及、黎巴嫩、伊朗等32個國家並列。且全世界已有25國如澳洲、加拿大、法國、英國、芬蘭、新加坡、泰國等已執行菸品容器素面包裝,即所有菸盒均為土綠色,且菸品品牌名稱須統一字體及字級,台灣卻仍未採用。不讓下一代加入吸菸行列,請政府修法,至少將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85%並採素面包裝。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菸商鎖定年輕人行銷新興菸品,隨處可見年輕人使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稽查新興菸品共計61萬餘家件次,針對使用者、提供者、販賣者、廣告平台業者開立共4,473件處分書(千分之七),但無一菸商被罰!事實上加熱菸商就是跨國菸商;電子煙有半數是菸草公司產品,電子煙油有一定比例被添加大麻!請政府務必對菸商的惡意違規,應確實處以最高罰款並追溯源頭確實取締。
【請點我,AI告訴你更多和這新聞有關的資訊】
現正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