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園市發生兩名小學生在無號誌路口舉手示意過馬路,卻被約10輛車輛忽視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根據網紅Cheap分享的影片顯示,這兩名小學生在桃園區龍安街的斑馬線上舉手長達30秒,但車輛仍持續呼嘯而過,最終迫使他們退回人行道。
針對此事件,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及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發表共同聲明,嚴厲批評這種現象是「國恥」。聲明指出,日本NHK報導中提到小朋友因身材矮小不易被發現,因此鼓勵舉手過馬路以提高能見度,但前提是「確保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
兩個民間團體強調,交通部應從源頭改善駕駛人素養,包括精進駕訓及考驗標準,而非僅要求小朋友舉手過馬路。他們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早在50年前就規定「停讓行人」,但至今仍未被普遍遵守。
此外,民間團體也呼籲建立系統性的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工程規範,參考德國等國家的做法,如設置行人庇護島、專門照明等設施。對於部分民眾建議設置行人觸動式號誌,兩會表示憂慮,認為若無配套安全防護設施,可能導致更大危險。
桃園警方已針對此事件採取行動,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的駕駛開罰1200至6000元。
兩會最後呼籲國家重視這一系統性問題,盡速改善駕駛人監理制度、恢復原先記點方式、參照國際標準建立完善的行人穿越道系統,讓下一代能安心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