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日前在台中市北屯區某餐廳的特約停車場內停車,雖然車輛完全停在劃定的車格內,卻仍被警方開單。警方表示,該停車場的車格設計不當,導致車輛停放時車尾會佔用人行道,因此構成違規。
根據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的分享,事件發生在3日中午,他將車停在餐廳特約停車場的車格內,卻意外收到違停罰單。當場詢問警方後得知,警方已事先告知業者該停車格設計不符規定,而因為停放的車輛車尾已侵占人行道空間,故依法開單。
對此,原PO提出兩點質疑:首先,既然是私人停車場向市政府交通局申請設立,為何不符規定的車格設計能獲得核准?其次,警方應向主管機關及業者反映要求改善,而非將責任推給消費者,要求民眾自行向業者反映。
此事在網路上引發熱議,部分網友認為警方執法無誤,駕駛應向業者反映;另一派則建議原PO提供更多現場照片,並鼓勵提出申訴。也有網友指出,即使業者未積極處理,警方也應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誌提醒民眾,而非直接開單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