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公司因在台灣非法經營業務並招募半導體工程師,新竹地方法院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決該公司及其負責人有罪。
根據法院調查,北方華創於105年6月在台灣設立辦事處,但隨後違規從事未經許可的半導體設備銷售、安裝及維修業務。為規避查緝風險,該公司台灣辦事處代表人兼總經理李謙與處長王鳳翽於108年12月以王鳳翽個人名義購入新竹市的台灣極淨公司,借用該公司名義在台灣非法經營。
111年間,王鳳翽進一步將極淨公司營業項目增列「人力派遣業」及「設備製造業」,並於112年1月將北方華創台灣辦事處的26名工程師轉移至極淨公司任職。期間,極淨公司還以人力派遣名義為北方華創招募半導體工程師,北方華創則以「代理服務費用」等名義支付極淨公司相關營運費用。
法院認為,這些行為不僅影響主管機關對中國營利事業的管理,也損害交易秩序及國家安全。最終,法院判處台灣極淨公司罰金50萬元,王鳳翽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需付保護管束,支付公庫50萬元,並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