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中劉姓女子委託彰化某工程行進行房屋裝修,卻遭遇所謂「工程蟑螂」。該工程行不僅未依約完工,還在施工期間以各種理由要求追加費用。劉女支付了25萬4800元後,經房仲告知房屋「只有破壞、沒有修繕」,才發現受騙。彰化地院審理後判決工程行應賠償劉女17萬4800元,可假執行。本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該工程行於今年4月接受劉女委託,承攬台中市某4樓房屋的裝修工程,包括水電重拉、廁所裝修、廚房天花板重做、客廳地板重新裝修及廢棄物清理等,約定於5月底完工。然而,業者在施工期間不斷以各種藉口要求追加工程費用。劉女信以為真,從5月4日至6月4日間,多次以現金和匯款方式支付共計25萬4800元。
原定5月底完工的工程被拖延至6月,且業者持續要求追加款項。直到7月10日,劉女經房仲告知房屋實際狀況才驚覺受騙,隨即報警處理。劉女多次通知工程行在期限內完成工程未果,於7月17日透過LINE通知解除承攬契約並請求賠償,工程行雖表示同意但未實際支付任何賠償金。
法院審理時,工程行雖經合法通知但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聲明。法官根據劉女提供的估價單、現場照片、匯款單據及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工程行確實違約。考量工程行僅完成房屋廚房天花板、浴室打除、更換客廳電線及廢棄物清理等工作,法院判決扣除已完成的拆除裝潢費2萬5000元和廢物清理費5萬5000元後,工程行應賠償劉女17萬4800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