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韓國女星金賽綸與昔日戀人金秀賢的財務糾紛持續受到關注,外界質疑金秀賢透過存證信函向金賽綸催討債務,可能是導致她輕生的關鍵因素之一。近日,金賽綸家屬整理遺物時,發現寄給她的存證信函不只一封,韓媒對比兩封文件後發現,金秀賢一方在金賽綸公開兩人交往照片後,態度出現轉變,從最初強硬要求還款,到後續改為「協商債務償還方式」,似乎有所顧忌金賽綸手中掌握的其他證據。
第一封存證信函寄出時間為去年3月15日,由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GoldMedalist以代理人身份發送,文件內容強調:「現在正式催促您償還債務。」委託人欄位填寫為GoldMedalist,收件人則為金賽綸在酒駕事件後改名的「金雅琳」(音譯,김아임)。
文件詳細載明「2022年11月22日,您與委託人簽訂金錢消費貸借契約,借款總額為6億8640萬9653萬元」,並補充說明:「本法律事務所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特此催促您儘快將上述借款全額匯入以下指定帳戶。如您未能履行還款義務,我方將對您採取民事及刑事法律行動。」
金賽綸收到這封信後,立即聯繫金秀賢與經紀公司高層,希望能協商延長債務償還期限,但並未得到任何回應。她多次撥打電話並傳送簡訊,對方始終未接聽。情急之下,她改用親友的電話聯繫,並透過簡訊向金秀賢哀求:「不是不還,而是還不起,救救我吧。」然而,金秀賢依舊未作任何回應。
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金賽綸於3月24日凌晨在社群平台上發布了一張與金秀賢的貼臉合照,僅3分鐘後便刪除。家屬表示,她的目的只是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促使經紀公司與她聯繫。然而,還未等到回應,她便收到了第二封存證信函。這封信於3月25日寄出,相較於第一封信的強硬態度,內容明顯緩和,提到「3月15日的存證信函已經對債務償還進行了催促。之所以催促還款,是因為若公司不向您要求償還貸款,公司高層可能會面臨瀆職罪的法律風險」,並表示:「我們願意與您積極協商債務償還的方式與時間,希望您能向法律事務所提出可行的還款計畫。」此外,信件還特別強調,希望金賽綸不要再聯繫GoldMedalist的高層及旗下藝人。
當時,金秀賢主演的韓劇《淚之女王》正在熱播,因此第二封信中特別提到:「該演員目前正在拍攝播出的電視劇,您的行為不僅影響到該演員及GoldMedalist公司,也會波及劇組、其他演員、工作人員、電視台與OTT平台相關人員,甚至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問題。」並明確要求金賽綸不得再公開兩人私照。
韓媒「nate」針對這兩封存證信函進行分析後指出,第一封信的態度強硬,而第二封信則改以較為禮貌的措辭,甚至帶有請求的語氣,顯示金秀賢一方可能擔心金賽綸手中掌握的其他證據。
金賽綸家屬的委任律師對此表示:「雖然第二封信說是因為怕高層有瀆職風險,而不得不採取行動,但這封信的重點仍是要求金賽綸務必償還債務。」
金賽綸律師團進一步指出:「信中還要求金賽綸不得直接聯繫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的藝人,並提到如果她再度上傳相關照片,將採取法律行動,這帶有威脅性質。」此事仍在持續發酵,外界關注事態是否將進一步升級。
已故韓國女星金賽綸與昔日戀人金秀賢的財務糾紛持續受到關注,外界質疑金秀賢透過存證信函向金賽綸催討債務,可能是導致她輕生的關鍵因素之一。近日,金賽綸家屬整理遺物時,發現寄給她的存證信函不只一封,韓媒對比兩封文件後發現,金秀賢一方在金賽綸公開兩人交往照片後,態度出現轉變,從最初強硬要求還款,到後續改為「協商債務償還方式」,似乎有所顧忌金賽綸手中掌握的其他證據。
第一封存證信函寄出時間為去年3月15日,由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以代理人身份發送,文件內容強調:「現在正式催促您償還債務。」委託人欄位填寫為Gold Medalist,收件人則為金賽綸在酒駕事件後改名的「金雅琳」(音譯,김아임)。
文件詳細載明「2022年11月22日,您與委託人簽訂金錢消費貸借契約,借款總額為6億8640萬9653萬元」,並補充說明:「本法律事務所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特此催促您儘快將上述借款全額匯入以下指定帳戶。如您未能履行還款義務,我方將對您採取民事及刑事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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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已故韓國女星金賽綸與金秀賢的債務糾紛事件,以下是一些相關的延伸知識:
存證信函在法律上的意義:存證信函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方式,在韓國和許多國家都被用作正式催債或提出法律主張的前置程序。它通常由律師事務所代為發出,目的是建立書面證據,證明已經正式通知對方特定事項,為後續可能的法律訴訟奠定基礎。
韓國藝人貸款現象:在韓國娛樂圈,藝人之間的金錢借貸並不罕見。由於演藝工作收入不穩定,再加上韓國娛樂產業的特殊結構,許多藝人面臨財務困難時會向親友或同行借款。這種私人借貸往往缺乏正規的法律保障,容易引發後續糾紛。
韓國藝人合約與經紀公司關係:韓國演藝圈的經紀公司通常對旗下藝人有極大的控制權。GoldMedalist作為金秀賢所屬的經紀公司,在此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韓國,經紀公司不僅管理藝人的工作,有時也會介入藝人的私人事務,特別是當這些事務可能影響公司利益時。
藝人形象與商業價值:韓流明星的商業價值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其公眾形象。像金秀賢這樣的頂級明星,其個人形象直接關係到劇集收視率、廣告合約等商業利益。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經紀公司會如此關注可能影響藝人形象的私人照片被公開的問題。
韓國娛樂產業壓力:韓國娛樂產業以高壓力著稱,藝人面臨著來自工作、形象維護、財務和隱私等多方面的壓力。近年來,韓國娛樂圈因精神健康問題導致的悲劇事件引發了公眾對藝人心理健康的關注。
瀆職罪在韓國法律中的含義:在韓國法律體系中,公司高管如果未能適當維護公司利益(如追討公司債務),可能面臨瀆職罪的指控。這解釋了為什麼第二封信中提到公司高層可能面臨瀆職罪的風險。
韓國隱私法與藝人私生活:韓國法律對於未經許可公開他人私人照片設有嚴格規定。然而,當事關公眾人物時,情況會變得複雜,特別是當這些照片可能牽涉到重要商業利益時。
金賽綸收到這封信後,立即聯繫金秀賢與經紀公司高層,希望能協商延長債務償還期限,但並未得到任何回應。她多次撥打電話並傳送簡訊,對方始終未接聽。情急之下,她改用親友的電話聯繫,並透過簡訊向金秀賢哀求:「不是不還,而是還不起,救救我吧。」然而,金秀賢依舊未作任何回應。
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金賽綸於3月24日凌晨在社群平台上發布了一張與金秀賢的貼臉合照,僅3分鐘後便刪除。家屬表示,她的目的只是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促使經紀公司與她聯繫。然而,還未等到回應,她便收到了第二封存證信函。這封信於3月25日寄出,相較於第一封信的強硬態度,內容明顯緩和,提到「3月15日的存證信函已經對債務償還進行了催促。之所以催促還款,是因為若公司不向您要求償還貸款,公司高層可能會面臨瀆職罪的法律風險」,並表示:「我們願意與您積極協商債務償還的方式與時間,希望您能向法律事務所提出可行的還款計畫。」此外,信件還特別強調,希望金賽綸不要再聯繫Gold Medalist的高層及旗下藝人。
當時,金秀賢主演的韓劇《淚之女王》正在熱播,因此第二封信中特別提到:「該演員目前正在拍攝播出的電視劇,您的行為不僅影響到該演員及Gold Medalist公司,也會波及劇組、其他演員、工作人員、電視台與OTT平台相關人員,甚至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問題。」並明確要求金賽綸不得再公開兩人私照。
韓媒「nate」針對這兩封存證信函進行分析後指出,第一封信的態度強硬,而第二封信則改以較為禮貌的措辭,甚至帶有請求的語氣,顯示金秀賢一方可能擔心金賽綸手中掌握的其他證據。
金賽綸家屬的委任律師對此表示:「雖然第二封信說是因為怕高層有瀆職風險,而不得不採取行動,但這封信的重點仍是要求金賽綸務必償還債務。」
金賽綸律師團進一步指出:「信中還要求金賽綸不得直接聯繫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的藝人,並提到如果她再度上傳相關照片,將採取法律行動,這帶有威脅性質。」此事仍在持續發酵,外界關注事態是否將進一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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