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擴大,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偵辦,並聲押禁見。柯文哲原先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提出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無保請回的裁定並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點半舉行程序庭,下午2時開羈押庭,經過2個半小時的庭訊後,最終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此次面對第二次羈押庭,面臨「輸不得」的壓力,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及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擔任檢方代表;而柯文哲的律師團則由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出庭,力圖讓柯文哲免於羈押。
台北地檢署此前指揮廉政署調查京華城案數月,上週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均獲得批准。隨後,檢方進一步搜索並傳喚柯文哲以及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訊後依涉嫌圖利和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兩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柯文哲並非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成員,無法直接掌握會議情況,且他自身缺乏相關專業背景,檢察官所提出的事證仍有其他合理解釋的空間,犯罪嫌疑不夠重大,因此在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然而,台北地檢署隨後補強相關資料,於本月3日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指出,根據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以及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詞,以及朱亞虎與應曉薇的對話紀錄、柯文哲隨身物品的記載內容,並結合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的犯罪嫌疑重大等事實。
高等法院認為,基於上述卷證資料和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事實,對於柯文哲是否確實對京華城案毫不知情或從未懷疑的情況,仍需進一步調查。昨日,高院撤銷了「無保請回」的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