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日前遭控以李姓阿姨為「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自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5月底,涉嫌詐領共計17萬7278元。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朱珍瑤、其李姓母親、李姓妹妹及「人頭」李姓阿姨,案件今天在桃園地院首次開庭,四名被告皆否認犯行。
今日準備程序庭中,疑似「人頭助理」的李姓阿姨表示,2018年12月20日接到朱姓妹妹通知需開設台灣銀行帳戶以接收助理費,開戶後交給朱珍瑤服務處。其後,朱母歸還存摺與卡片時,李姓阿姨提供銀行密碼並委託朱母協助提領,強調自己從未領取過公費助理證。
李姓阿姨的律師指出,案件中有工作人員於議員當選後仍執行相關任務,如在捷運永寧站發放面紙,顯示助理的工作並非完全停止,助理職責包含協助議員服務選民與提高問政品質。此外,檢方尚未發現資金統籌或濫用的具體證據。
李姓妹妹則表示,她在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6月期間擔任朱珍瑤的公費助理,負責文件準備與送件程序,服務處要求新人提供相關資料以完成到職手續。她認為,李姓阿姨有實際受僱於朱珍瑤,因此否認製作不實公文或詐取財物。
朱母則稱,助理費曾匯入李姓阿姨帳戶,並由她協助提領兩次,但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朱珍瑤表示,李姓阿姨並非「人頭助理」,其工作內容主要是發放面紙。針對選後在非選區的永寧站發面紙的質疑,朱解釋,因競選期間印製的大量面紙剩餘,為避免浪費,繼續發放以答謝選民支持。朱還指出,永寧站有許多八德區居民轉乘,是發放文宣的良好地點,李姓阿姨的工作屬實。
檢方調查認為,李姓阿姨並未實際擔任助理,助理費用也未真正支付給她。朱珍瑤母女三人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偽造相關文件申請公費助理補助,進而侵占公款。檢方指控,助理費於2019年1月至4月間,先匯入李姓阿姨帳戶後,經多次提領或轉存至朱母與李姓妹妹的帳戶,最終流入朱家私人用途。朱珍瑤等人涉嫌詐領17萬7278元,供個人使用,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案件目前正在桃園地院審理中,檢方將繼續釐清相關金流與證據,以確認是否涉及貪污或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