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的中國籍妻子王曉燕因違反藥事法,近日被屏東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恐將入獄服刑。此案源於選舉期間,王曉燕為協助丈夫郭再添競選縣議員,在其服務處存放並發放未經衛福部核准輸入的「連花清瘟膠囊」給民眾。
法院審理後認定,王曉燕共同轉讓禁藥,違反《藥事法》,因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但可易服勞役。至於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的指控,法院認為檢方無法提出王曉燕接受中方資助的相關證據,因此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其預備投票行求賄賂或不正利益罪,並褫奪公權1年。此案仍可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郭再添本人因另案涉及地下匯兌,已於今年5月被判刑4年定讞,但在應報到入獄前潛逃,至今行蹤不明。如今其妻王曉燕也面臨入獄服刑的命運,夫妻二人的情況引發地方諸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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