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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國會紙扇打人案 北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北地檢署今日針對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去年在立法院以紙扇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臉部一案,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方認為邱議瑩行為涉犯公然侮辱罪,考量其已認罪並在民事判決中給付羅智強20萬元賠償金。

事件發生於113年5月28日,當時立法院正在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法律修正案。羅智強在議場內進行直播,指稱民進黨意圖以其他議案干擾議程。邱議瑩隨後走到羅智強面前,說出「你是沒被打過喔」等言論,並用紙扇揮打羅智強左臉,導致羅智強提出告訴。

檢察官在聲請書中指出,邱議瑩身為民意代表卻未能以身作則,在國會對其他民意代表施暴,非良好議事典範。然而,針對羅智強指控的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檢方認為難以證明羅智強因此心生畏懼,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在民事訴訟方面,台北地方法院已於今年4月判決邱議瑩應賠償羅智強20萬元,該判決因邱議瑩未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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