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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強調一般性補助款目標為均衡地方發展 非保障財源充裕縣市

主計總處今日針對一般性補助款分配問題做出回應,強調該補助款的主要目的是協助地方均衡發展,而非保障已獲得大量中央資源的縣市。此說明是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赴行政院表達不滿,質疑主計總處在「總額不變」情況下調整個別縣市補助款的做法。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表示,中央挹注地方財源包含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及計畫型補助三類。依據新版財劃法,明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達8841億元,較今年增加4165億元。同時,一般性補助款依法維持2501億元,與今年度相同。陳慧娟強調,一般性補助款法定目的是協助地方均衡發展及補助財政收支有差短的縣市,但在新版財劃法下,幾乎沒有差短縣市,若仍保障已多獲中央資源的縣市,將不合理。

財政部國庫署財務規劃組副組長黃筱薇解釋,新版財劃法計算公式導致連江縣等地區統籌分配稅款減少,因此中央將透過一般性補助款予以協助。相較之下,台北市明年統籌分配稅款加上一般性補助將增加156億元。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則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明確表示,弱勢、社福等補助中央不會刪減,但期望財源充裕的縣市應更有效運用資源。他特別提到,台北市長照布建率僅58.6%,全台敬陪末座,兒虐稽查也只提供三年一次補助,建議在長照與社安網人力補助方面應投入更多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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