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多項前科的男子阿輝(化名)於去年10月在臉書社團發布貼文,謊稱擁有周杰倫演唱會門票欲出售,並透過「無卡提款」方式詐騙一名歌迷4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此案,依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輝於2024年10月23日在臉書社團發文聲稱有周杰倫演唱會門票願意轉讓。一名歌迷看到後表示有意購買,並依照阿輝指示在自己帳戶設定3萬元及1萬元的無卡提款,隨後將提款序號傳給阿輝。阿輝取得序號後立即前往超商ATM提領現金,總計騙取4萬元。受害歌迷發現被騙後報警,警方透過超商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並逮捕阿輝。
法官指出,阿輝擁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性侵害防治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前科,最近一次判決確定時間為2024年12月,顯示其未從先前案件中記取教訓。法官認為阿輝無視法律,為獲取不法利益持續在網路上行騙,漠視他人財產權利,法律遵循意識薄弱,主觀惡性重大。雖然阿輝已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受害歌迷達成和解或支付任何賠償,因此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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