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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長彭啓明視察嘉義縣違規光電場 限期改善否則加重處罰

環境部長彭啓明16日親赴嘉義縣視察泰國光電業者在義竹新庄滯洪池的受損光電板暫存場,當場發現業者違規破碎光電板浮板。彭啓明已要求業者必須在8月19日前完成改善,否則將面臨更高額的罰款。

當天,彭啓明先為環境部在嘉義縣環保局設立的「災後復原南部辦公室」揭牌,隨後前往朴子東安畜牧場查看牧場屋頂石綿瓦情況,並到義竹鄉新庄滯洪池檢視受損光電板的處理狀況。

彭啓明在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這家泰國業者在義竹新庄及鹿草荷苞嶼經營兩處光電場,均在風災中受損。由於業者處理態度消極,受損設備清運進度緩慢,已被分別開罰兩次,第一次罰款100萬元,第二次加重至200萬元,目前累計罰款已達600萬元。

環境部長強調,若業者未能在8月19日期限前改善,嘉義縣環保局將對兩處案場各再開罰300萬元。嘉義縣環保局指出,新庄及荷苞嶼兩處場址有部分清除的受損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貯存地點不僅未保持整潔,還缺乏防止污染滲漏的設備或措施,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遭連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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