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彭啓明16日南下視察嘉義縣多處因颱風受損的滯洪池光電設施,發現業者違規在現場破碎浮板處理廢棄物,當場震怒並下達最後通牒,要求業者必須在8月19日前完成改善,否則每個案場將再被重罰300萬元。
彭啓明在參加「環境部災後復原南部辦公室」揭牌儀式後,隨即前往義竹新庄與鹿草荷苞嶼滯洪池視察。這兩處案場均由泰國業者元昱太陽光電經營,因清運進度緩慢且在農地上就地破碎光電板與浮具,已累計被罰600萬元。環境部指出,這種處理方式可能釋出塑膠微粒污染農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嘉義縣環保局補充說明,部分受損光電設備堆置於滯洪池邊坡,不僅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還缺乏防滲措施。義竹鄉長黃政傑也表示,業者就地破碎的做法「不妥當」,擔心微粒飄散造成二次污染,應送往專業處理場處理。
環境管理署科長林書泓透露,雖然三度檢測結果顯示水質並無重金屬污染,僅檢出微量砷與較高化學需氧量,可能與當地土質特性有關,但業者違規破碎行為仍不容忽視。
彭啓明強調,外商在台灣經營必須遵守當地法規,政府態度「溫柔又堅定」,願意提供技術支援,但若業者持續消極應對,不僅無助於環境復原,也將影響未來經營。環境部已明確表示,若業者未能在期限前改善,將毫不猶豫再次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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