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楊姓男子因與女鄰居發生停車費用糾紛,竟全副武裝持開山刀潛入對方住所,趁被害人洗澡時關閉所有燈光,在其出浴時實施猥褻行為並造成傷害。彰化地院依「攜帶兇器毀越門窗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及「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處楊男8年5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今年3月25日晚間6時許,楊男戴上口罩、手套,手持全長逾30公分的開山刀,從自家2樓窗戶攀爬至鄰居女性住處。他先將被害人的內衣褲收藏起來,確認被害人獨自在家洗澡後,逐一關閉住所內的電燈,包括浴室燈光,導致全身赤裸的被害人不得不出浴查看。
在黑暗中,楊男從後方壓制被害人,右手持刀威脅「要錢」,左手控制被害人並對其實施猥褻行為,造成被害人胸部外圍撕裂挫傷瘀青。在雙方搶奪過程中,被害人頭部遭刀背擊中,造成3公分撕裂傷,左手手指也多處受傷流血。楊男見狀才停止攻擊,假意協助後從大門離去。
法院審理發現,楊男曾因酒駕判刑,今年1月才執行完畢出監。本次犯行同時觸犯「夜間侵入住宅」、「攜帶兇器」、「毀越門窗」等多項加重條件。雖然楊男辯稱是為討停車費,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驗傷報告等證據,認定其犯意明確,且刻意關燈製造恐慌,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因此判處8年5月徒刑,並沒收作案用開山刀。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