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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初期治療後20年仍有復發風險 醫師籲終身追蹤

一位72歲張姓女性在51歲時被診斷為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當時無淋巴轉移,完成手術與藥物治療後,已過傳統5年觀察期。然而,近期因腰部不適就醫檢查,竟發現乳癌復發並已轉移至骨頭,再次面臨抗癌挑戰。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副院長、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陳芳銘指出,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表面看似溫和,實則具長期復發風險。國際研究顯示,超過半數病友是在5年追蹤期結束後才出現復發,且復發常為骨骼、肝臟等遠端轉移,嚴重威脅生命。

陳芳銘表示,約5%乳癌患者是因骨轉移症狀就醫才發現罹癌,部分乳癌患者則在急診檢查時發現骨頭已被腫瘤侵蝕。若太晚發現,可能導致骨折、癱瘓甚至死亡,因此患者必須按時服藥並定期追蹤。

乳癌長年位居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首位,每年約新增1.5萬例確診,其中「荷爾蒙陽性乳癌」佔6至7成。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治療包含手術、放療、化療、荷爾蒙及標靶治療;若進展至第4期或出現遠端轉移,治療目標則轉為延緩病情、提升生活品質。

高醫乳房外科教授侯明鋒引述一項20年追蹤研究指出,第2期乳癌患者有高達三分之一在20年內出現復發,第3期患者則有一半復發風險;即使初診未見淋巴轉移,仍有20%復發機率。

醫師特別提醒,腫瘤大於2公分、確診年齡低於40歲、細胞分裂指數達20%以上的患者復發風險較高,即使病情穩定,仍須定期回診,依醫囑適度增加治療藥物,嚴密防範復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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