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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次長:醫院及早通報可加速醫師懲戒程序

針對台大住院醫性侵案懲戒程序延遲啟動的爭議,衛福部次長林靜儀17日表示,只要醫師違反醫學倫理,地方衛生局即可啟動懲戒程序,但衛生局無法「通靈」得知案件,若台大醫院在性騷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束後立即通報,懲戒流程可更早開始。

台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於2021年涉嫌對女病患猥褻、性侵,台北地院近期判處其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公布後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市衛生局直到今年才啟動懲戒程序,被質疑動作太慢。台大醫院則解釋,性騷法僅規定通知社會局,且院內性騷委員會調查後未認定應將該醫師送懲戒,因此未通知衛生局。

林靜儀強調,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醫師懲戒規範較寬,只要違反醫學倫理即可啟動程序。她表示,衛生局與台大醫院均可依法啟動懲戒,但為保護被害人,性侵案件內容通常不對外公開,衛生局難以得知相關情況。她認為,台大醫院既已認定醫師在行為、倫理上有疑慮,不僅可要求暫停職務,也應主動將案件送至衛生局。

林靜儀指出,各醫院內部均有醫師標準行為準則,如內診病人時必須有護理師在場等。作為婦產科醫師,她表示早年醫院都要求男醫師不可單獨接觸女病人,應有護理師陪同;同理,女醫師單獨接觸男病人也應有護理師在旁。遵循這些標準流程雖不能完全避免事件發生,但醫師至少應依規則行事。

台北市衛生局局長黃建華表示,預計最快7月召開醫懲會,目前已進入書面審查階段。他指出,在中央、地方通力合作下,將重新檢視現行法令,包括醫師法、懲戒法等條文,以及醫懲會啟動時間和懲處依據,以在保護受害人的同時確保程序完備。黃建華認為,此事應讓全國醫療人員警惕,回顧自身行醫倫理及醫學培養過程中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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