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今日(13日)針對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案宣判,姊姊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則被判18年徒刑,兩人皆可上訴。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對此案提出嚴厲批評,指出台北地檢署在調查過程中另外發現2名幼童受虐,但台北市政府卻拖延3個月才進行處罰。
劉彩萱(56歲)和劉若琳(53歲)姊妹均為持有證照的保母。2023年9月1日起,劉彩萱經兒福聯盟轉介,以每日1千元酬勞全日照顧等待收養的剴剴。然而,這對姊妹對剴剴實施了多種虐待行為,包括綑綁身體成大蝦狀、用布包裹如木乃伊、塞入床櫃縫隙或水桶中,甚至強迫整天戴口罩遮住雙眼,並施以身體虐待和言語辱罵。
許淑華指出,北檢查出的2名受虐幼童自2023年4月開始被收托,其中一位同樣由兒福聯盟媒介照顧,而剴剴則於同年9月被收托。在案件爆發前,台北市社會局居托中心訪視員曾3次進行家訪,但每次都未能發現異常情況。
今年1月,北檢將這2名幼童的案件依凌虐等罪名起訴,但台北市政府直到今年4月30日,也就是剴剴過世1年後、案外案爆發3個月後,才對劉姓保母處以60萬元罰款。許淑華批評市府以「檢調搜查時有文件被帶走」為藉口延遲處理。
許淑華還指出,根據北檢證據,與劉姓保母同住的外籍移工是關鍵證人,但市府3次家訪都未與該移工進行訪談,錯失了3次挽救幼童生命的機會。她認為這起案件顯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居托中心的訪視員以及整個訪視流程與機制全面失靈,並表示將繼續追查此事,確保台北市幼兒安全不會被官僚作風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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