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即將到來,為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親人的經濟壓力,政府提供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優惠。符合資格的納稅人每年每人可享有高達新台幣12萬元的扣除額,有效降低稅務負擔。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因應人口老化與少子化趨勢,政府自108年度起實施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政策,旨在協助照顧者減輕租稅壓力。只要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列報扶養的親屬為衛福部公告的身心失能者,且未符合排富條款,即可申請此項優惠。
符合申報資格的情況包括:聘僱外籍看護工者、自行照顧失能親人者、失能等級2至8級且使用長照服務者,以及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達全年90日以上者。
朱家祥指出,此政策主要協助中低所得家庭,因此設有排富條款。若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達20%以上、股利採28%單一稅率課稅計算,或基本所得額超過門檻金額者,將無法申報此項扣除額。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民眾,報稅前應先確認自身資格,把握申報機會。如需更多資訊,可至國稅局「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查詢,或撥打國稅局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及長照專線196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