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江姓女子因鄰居投訴她家養的狗散發惡臭,疑似有虐待動物之嫌,在動保處前往稽查時,竟然以「滅鼠王」毒殺自己飼養的兩隻馬爾濟斯犬以避免被開罰。
根據判決指出,2023年9月8日,高雄市動保處接獲鄰居投訴後前往江女家中稽查。動保人員到場後在16樓梯間發現兩隻馬爾濟斯犬已口吐白沫倒臥在地,旁邊有「滅鼠王」粉末。動保人員立即將兩隻狗送醫急救,但經過三天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獸醫師解剖後發現,這兩隻狗的皮下區域及臟器出現多處充出血病灶,胃內容物及肝臟組織檢出農藥百滅寧(Permethrin)及殺鼠劑撲滅鼠(Bromadiolone)成分。在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江女坦承是因擔心遭開罰,才餵食兩隻狗「滅鼠王」以滅證。
法官認為,飼主應善盡照護義務、提供安全乾淨的環境,江女僅因犬隻異味遭鄰居投訴,竟餵食有毒藥物導致兩隻小狗死亡,行為實屬不當。法院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江女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此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