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民黨「三中」交易案中,前立委蔡正元成為唯一一審被判有罪的被告,高等法院於4月25日召開審理庭後,認為蔡正元有逃亡風險,當庭裁定其必須配戴電子腳鐐。
在這起涉及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的案件中,前總統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及前總經理汪海清均在一審獲判無罪。然而,蔡正元因被控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侵吞阿波羅公司資產,被依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依商會法判刑6月。
高院審判長曾淑華與法官團認為,蔡正元犯罪所得高達2億多元,用於支付私人房貸等用途,且始終否認犯罪。考量其面臨高額沒收責任,有強烈逃亡動機,加上先前限制出境出海期間已接近法定5年上限而未再延長,且蔡頻繁入出國境,為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裁定其必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配戴電子腳鐐並每日電子報到。
高院審理三中案已逾2年,馬英九等被告均做無罪答辯。本次庭審傳訊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與洪父洪信行出庭,法院將擇期傳喚馬英九等其他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