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日表示,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罷免案的領表期限為4月27日下午5時30分前,若罷免案領銜人未在期限內領取二階連署人名冊格式,將視為放棄提議。目前全國50案立委罷免案中,僅剩罷免陳俊宇的團體尚未前往中選會領取連署格式。
據了解,陳俊宇罷免案疑涉幽靈連署問題,檢調已於日前搜索國民黨宜蘭縣黨部等處所,並約談多人到案。其中,國民黨宜蘭縣黨部前書記長俞凌傑已遭羈押禁見,而罷免案領銜人李惠玲則以20萬元交保。
中選會解釋,罷免案領銜人原計劃於4月17日領取二階連署格式,但後來表示將於截止前領取,未告知確切時間。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的連署期間為60日,自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的次日起計算。
罷免程序分為提議、連署與投票三大階段。第一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第二階段連署人數應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若進入投票階段,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罷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