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成都「銳成芯微」科技公司非法在台灣招募半導體人才案件有了判決結果。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該公司負責人王姓男子因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非法從事業務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判決書指出,「銳成芯微」主要經營積體電路產品設計及授權服務,屬半導體產業上游企業。該公司為拓展台灣業務,於2018年11月在香港成立銳成集團公司,並在台設立辦事處。王姓負責人以香港銳成及台灣子公司名義為員工申報勞健保,但實際上未經台灣主管機關許可即在台招募人才,並接受中國銳成匯款支付薪資,協助進行IC設計研發業務。
法院認為,王男未經台灣主管機關核准,依照中國銳成負責人指示,長達四年多在台從事未經許可的業務活動,不僅影響政府對中國營利事業的管理,也損害交易秩序及國家安全。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3年,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50萬元罰金,同時必須參加5場法治教育課程。
此案由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偵辦並移送,為近期多起中國企業非法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企圖竊取台灣科技機密的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