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擬放寬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預計未來30年可為台鐵創造1762.91億元收益。
台鐵目前面臨1699.1億元短期債務,其資產包含台北機廠、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E1E2街廓、高雄港站等,已由交通部成立台鐵償債基金承接。然而,由於法規限制,目前這些資產僅能透過租金、有償撥用及經營分潤等方式創造收益,30年預估僅能產生288.85億元。
交通部政務次長暨台鐵公司代理董事長伍勝園表示,此次修法將允許台鐵資產進行多元活化運用,在保存文化資產的前提下提升開發效益。鐵道局局長楊正君補充,修法後將可進行容積移轉及不動產標讓售,大幅提升資產收益。
本次修法草案已通過初審,將續送院會進行二、三讀。一旦通過,新法將自公布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