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的法律糾紛再度引起關注。汪小菲前年搬移4件高價值畫作,引發大S提告指涉損害債權。台北地檢署認為,汪小菲搬運畫作的目的是為了取回個人物品,上個月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大S不服此結果,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
汪小菲與大S於2021年11月1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同意自2021年12月1日至2038年3月1日止,支付每月100萬元的扶養費。
整起案件的起因可追溯至2022年3月9日,當時汪小菲指示司機前往台北市住所,搬移了4件與版畫相關的高價值藝術品,包括「S Hotel」等地。隨後的2022年12月7日,大S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然而,根據2023年1月17日台北地院執行命令,至「S Hotel」進行查封程序時並未取得成功。
大S認為汪小菲有意損害債權,故命令司機搬移4件高價值藝術品,並以不詳時間委由第三人隱匿畫作,因而提出告訴指控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
檢方調查顯示,根據汪小菲與司機的對話截圖,汪曾告知司機將他的衣物和鞋子寄回北京,但對於畫作則未提及需要寄回。檢方認定,由於畫作的價值應高於私人衣物,而汪僅要求寄送衣物,認定其搬運畫作的行為並非出於規避債務而隱匿,實為為了取回個人物品,因此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然而,大S對此處分不滿,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經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