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農曆春節在即,年節禮品需求量大增,惟屢有不肖茶商以未經檢驗、低價境外茶葉混充臺灣高山茶葉包裝販售、賺取暴利,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於112年1月13日上午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中心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前往高雄市鳳山一家茶葉公司及其廠房實施搜索,查到用境外低價茶,混充高檔茶的混裝茶葉成品和原料,並帶回陳姓負責人及李姓員工到案說明。
▲高山茶混低價茶葉流入市面。(圖/高雄地檢署提供)
經採購樣品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檢驗鑑別產地,發現這家茶業有限公司所販售「臺灣冬阿里山青茶***」為「境外茶」,經專案小組持續縝密蒐證,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會同食藥署南區中心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混裝茶葉成品280台斤、原料570台斤,合計查扣茶葉共850台斤。
本案調查發現,被告即陳姓負責人為降低成本,自110年8月起,陸續向上游供應商買入產地為「越南」茶葉,再依據特定配方調配為「台灣冬阿里山青茶***」等多款茶葉,於外包裝標註產地「臺灣」對外販售,並透過蝦皮賣場、官網商店等通路銷售予一般消費者,造成不知情之消費者權益受損,目前已知1,800台斤茶葉已流入市面,全案除將持續清查混充茶銷售流向,也將追查上游供貨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