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長吳秋齡因涉嫌在選舉期間宴請家長會長聯誼會,餐後贈送紅酒,據檢方指控,藉此賄賂選民,遭當選無效提訴。經過刑事審判,一審判決吳女無罪。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再判吳秋齡無罪,檢察官得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提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吳秋齡為求順利連任,安排羅東鎮公所舉辦的志工團體歲末聯歡活動剩餘餐桌,在2022年3月30日舉辦餐會,宴請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鎮內中小學校長。然而,檢方認為吳秋齡在餐會中拜票,並於會後贈送紅酒及鎮公所文宣,涉嫌行賄選民,構成賄選。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餐會是由羅東鎮公所利用志工團體歲末聯歡餐會餘額經費舉辦,宴請家長會長聯誼會及校長,無法證明吳秋齡有行賄意圖,且無證據顯示其拜票或要求支持連任,故判決吳秋齡無罪。
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然而,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吳秋齡邀宴及贈送紅酒的行為難以認定為賄選,並未證明其有賄選犯意,且檢方提出的上訴書內容不足以證明吳秋齡有賄選行為,因此再度裁定吳秋齡無罪,並宣告確定。
吳秋齡於2022年順利連任鎮長,檢方提出之當選無效之訴,目前已經過一、二審均判決吳秋齡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