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新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黃姓男子因吸食俗稱「殭屍毒品」的管制藥「依托咪酯」電子菸而撞死員警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察署近日召開會議,研討法律適用問題,並呼籲主管機關修正藥事法以應對。
最高檢指出,電子煙油可能摻雜毒品或藥品,衍生出各類社會問題。然而,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的製造、輸入、販賣、轉讓是否負刑事責任?法院見解不一。因此,菸害防制法相關法律問題需進一步釐清。
最高檢表示,自2023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法施行至2024年4月30日,各地檢察署共偵結電子煙違反藥事法案件639件、718人,起訴46件、56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35件、35人,緩起訴處分72件、73人,不起訴處分486件、554人。
統計顯示,相關案件的起訴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約佔12.67%,緩起訴處分約佔11.26%,不起訴處分約佔76.07%。在司法實務上,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的分歧,主要因法律規定不明確。
最高檢近日邀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檢察司、衛福部及一、二審檢察機關共同研商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前後的法律適用問題。與會者達成多項共識,並呼籲立法與主管機關儘速修正藥事法,明確規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應科以刑事責任,以杜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