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的區間測速,因4月間未公告而取消原有彈性放寬至80公里時速,導致出現1500多筆罰單,引發地方民怨。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終於承認執法有「瑕疵」,強調公文已在審核中,核准後即會函送處罰機關南投監理站,建請撤單。南投監理站表示,針對執法的取締瑕疵,基本上會尊重執法機關的撤銷意見。
縣長許淑華指出,台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路段,兩年前配合縣議會建議,同意將緩衝速限擴大調整至80公里,雖然警政署認為該決議牴觸母法且不具效力,但議會及民眾並不清楚此事。近期因交通隊人事異動及設備維修因素,設備修復後依中央法規改回70公里開罰,但未充分向民眾宣導,致使民眾誤認緩衝速限,造成違規事實,責任不應由民眾承擔。因此,要求執法機關面對執法上的瑕疵,進行酌情裁罰。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說,台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的區間測速,對於1500多張超過70公里即開出的罰單,認為「處分顯有不妥」。指出地方議會決議事項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時,未立即對議會決議無效事項進行說明和回復,也沒有針對降低速限部分妥適事先公布,使民眾未知曉規定變更。在未宣導民眾的情況下,將取締速限調為超過71公里以上即取締,嚴重影響往來民眾的權益。已建請監理處罰機關,對71至79公里行駛速限範圍部分,發文建請撤單。
南投監理站站長黃永松初估統計台21線51.1K埔里桃米坑至53.9K魚池澀水路段區間測速,4月間因降低彈性範圍,對車速71至79公里間所開出的1500多張罰單,以每張罰單1600元計算,總金額超過240萬。未來會尊重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的意見,收到正式公文後,會協助予以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