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桃園婚姻破裂案:妻子多次婚外情遭判賠60萬元

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一名丈夫控告妻子在婚姻期間與三名男子發展不正當關係,法院最終判決妻子須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根據判決書,原告小黎(化名)與被告小美(化名)於2012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小黎指控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分別於2017至2019年、2021年及2023年9月,與三名不同男子發展超越正常社交界限的關係。小黎提供了對話紀錄作為證據,內容包含諸多親密稱呼及暗示性行為的對話。

面對指控,小美承認有不正當交往行為,但否認發生性關係。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現有證據無法直接證明有性行為發生,但小美與他人的親密互動已明顯超越一般朋友界線,嚴重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與安全。

法官表示,配偶應互守誠實,維持共同生活的幸福安全。考量雙方身分、教育、經濟狀況及婚外情持續時間,法院判決小美須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支付自2024年8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的法定利息。訴訟費用部分,由小美負擔四分之三,其餘由小黎承擔。判決送達後,雙方可於20日內提出上訴。


現正直播
加入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