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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擴大雲嘉南災後補助 20平方米以下受損家戶加發1萬元慰助金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於9月5日召開第12次會議,指揮官陳金德宣布擴大三大補助措施,協助受災戶加速復原。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民宅受損面積未達20平方公尺的一般戶,將由中央加發1萬元家園復原慰助金;另外,受災面積20平方公尺以上的弱勢戶將獲加發10萬元生活支持補助金,由賑災基金會善款支應。

此外,政府啟動第二波媒合修繕簽約獎勵,受災戶只要在中秋節(10月6日)前完成與政府廠商的媒合簽約修繕,完工時即可獲得1.5萬元工程尾款獎勵金。

台南市政府表示,截至9月5日,全市「家園復原慰助金」申請案件已受理超過5萬件,核撥率達96.7%,累計核發金額突破11億5000萬元。民政局局長姜淋煌說明,屋損20平方公尺以下的家園復原慰助金,台南市政府原本補助一般戶1萬元,沒有居住事實的5000元、公寓大廈3000元,現在中央將加碼比照發給,並由中央政府經費支付。災戶不需再次申請,市府將依先前申請審核結果直接撥款。

針對弱勢戶受損面積20平方公尺以上者,除原有慰助金外,中央賑災基金會將另加碼10萬元生活支持補助金。而為鼓勵一般戶媒合修繕,受損面積20平方公尺以上,原本9月2日前簽約可領取2萬元尾款補助,現已延長至10月6日,但尾款調整為1.5萬元簽約獎勵金。

陳金德也前往台南後壁區茄苳里、竹新里,實地勘查弱勢戶災屋修繕情況,並重申所有已簽約修繕案件須在9月底前全數完工,強調「弱勢優先、不遺落任何一戶」的原則。

在農業復原方面,農業部已協調地方政府建置媒合機制,加速清運溫網室塑膠布等廢棄物。同時,農試所啟動技術服務團深入災區,協助農民提升設施管理與修繕能力。未來還將推動鋼骨結構設施的加速審查,並研擬加碼補助及專案貸款,協助農民早日恢復生產、穩定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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