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籍吳姓男子因欠債,受邀運送毒品至台灣以獲取10萬港幣(約新台幣39.3萬元)報酬,卻在入境時被查獲攜帶20包大麻,市值約新台幣143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男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吳男今年3月因債務問題,接受綽號「阿煒」及「阿King」的男子邀約運毒。他先獲得1萬港幣用於訂購機票和住宿,3月24日從香港飛往泰國曼谷。抵達後,依「阿King」指示在酒店大廳領取藏有20包大麻(重約9957克)的行李箱,並於3月26日搭機來台。
吳男入境高雄國際航空站時,被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發現可疑,經搜查查獲行李箱內夾藏的大麻。案件審理期間,吳男不僅坦承犯行,還主動提供上游資訊協助調查,請求法院從輕量刑3年。
然而,法官認為吳男所運送的毒品數量龐大,對社會治安影響深遠,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白減輕其刑,但考量犯罪情節嚴重,仍判處8年有期徒刑。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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