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28日召開「海鼎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1號風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結果決議本案需補充修正後再審。由於海鼎一號風場在區塊開發3-2期未獲經濟部核配容量,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應先取得核配後再進行實質審查,並強化與當地漁民的溝通。
開發單位在會中說明,此次變更計畫將原核定風場範圍從95平方公里縮減至約31.6平方公里;風機最大單機裝置容量由12MW提升至20MW,在總裝置容量不變的情況下,風機數量減少至不超過45座。此外,為增加併網彈性,計畫新增彰化南側共同廊道,經自設陸域變電站後連接到永興開閉所。
然而,海纜規劃由彰化南側上岸的方案引發當地漁民強烈不滿。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洪新有表示,過去幾年的離岸風電開發已造成泥沙水質濁度上升,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在地蚵農洪秋岳指出,自從海上風機施工以來,原本1年至1年半可收成的牡蠣養殖已有3年無法收成。另一位漁民李國忠則表示,海底揚塵加上潮流導致沿岸水質混濁,蚵農每年損失至少200萬元。
環評委員認為目前報告內容「模糊、不清楚」,要求開發單位應補充海纜上岸最劣情境對海域水質、海床及底棲生物、潮間帶的影響評估,並提出減輕對策。此外,也應評估上岸段範圍避開芳苑鄉潮間帶及專用漁業權漁場等區域,並以圖示清楚呈現風場及海纜上岸段與潮間帶、鄰近養殖業的相對位置,同時對養殖漁業累積影響提出減輕對策。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部日前公布區塊開發3-2期中,科里歐海鼎一(360MW)和德能英華威集團德帥風場(240MW)等兩處風場未能完成行政契約簽約。彰化縣政府與環評委員均建議,開發單位應先獲得核配後,再提出實質評估送審,並應與在地漁業養殖戶協商,提供相對應的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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