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有效掌握事業廢棄物流向,全面要求清除處理業者的廢棄物運輸車輛安裝GPS即時追蹤系統,目前全縣已有315台清運車輛完成設備裝置,有效防止非法棄置行為。環保局同時規定業者須於每週五前登入系統完成車輛GPS週確認作業,確保監控設備正常運作。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積極落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政策,依據107年修正公告的「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推動車輛納管措施。未來計劃將營建土方相關車輛也納入GPS列管範疇,強化對廢棄物運輸過程的監督與查核,共同守護花蓮的自然環境。
環保局指出,透過「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與「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進行申報資料與車輛軌跡交叉比對,一旦發現異常軌跡,將立即安排現場稽查。環保局也提醒業者,如經查獲非法棄置及非法清運行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嚴懲,最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若發現疑似非法棄置行為,可撥打0800-066666專線舉報,共同為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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