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鄭姓男子因不滿兩名妹妹領取母親身故後的保險慰問金,在提告侵占未果的情況下,竟發現大妹多年前記錄婚外情的筆記本,並以此作為威脅手段,要求歸還保險金及金項鍊,否則將筆記內容透露給其丈夫。大妹因恐懼而報警,鄭男最終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根據判決書,鄭男因欠友人20多萬元急需還款,得知母親過世後保險公司發放7萬3344元慰問金給兩名妹妹,便認為這筆錢應歸自己所有。他先是提告妹妹侵占,但檢方調查後認定妹妹領取合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鄭男不死心,在偶然發現大妹記載年輕時婚外情細節的筆記本後,去年透過簡訊威脅大妹歸還保險金和先前贈予的金項鍊,否則就將筆記本內容告知其丈夫。審理過程中,鄭男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鄭男為追討遺產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反而採取威脅手段造成親人恐懼,且未與妹妹達成和解,因此依《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Copyright © 2022 好好聽文創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