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日前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與「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部分條文,為促進國內製藥產業發展並確保藥品供應穩定,未來符合條件的國產藥品,健保核價最高可加算30%,新制將於明年元旦正式上路。
此次修正內容主要包含三大部分。首先,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的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但屬國內新成分的新藥,將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享有優惠核價。
其次,為鼓勵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及時進入市場,提供更多處方用藥選擇,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5年內首2張取得藥品許可證的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最高可給予與原廠藥相同價格的優惠。
第三,對於國內製造藥品將給予優惠藥價,包括採用國內生產的原料藥、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的學名藥。符合這三項條件之一者,未來健保核價皆可加算10%。
對此政策調整,製藥公會、製藥發展協會與學名藥協會等三大本土製藥公協會表示感謝,認為此舉有助於加強台灣藥品供應韌性、引導在地產業升級並確保藥品價格合理。三大公協會指出,台灣進口醫藥品比例高達健保藥費支出的七成以上,面對變幻莫測的國際局勢,台灣需要支持藥品在地製造、強化本土供應鏈的政策,以確保藥品穩定供應。
三大本土製藥公協會也感謝衛福部長邱泰源、健保署長石崇良持續與產業界進行政策溝通,此次健保藥價改革政策從去年11月預告到如今正式公告實施,象徵台灣健康政策與健保永續又向前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