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涉及購買持有2259個兒少性影像案,一審被判處8個月徒刑後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期間分批進行調解,今日召開調解庭處理其中5名被害人的案件。雖然黃子佼本人未出席,但由其辯護律師代表出席,最終與這5名被害人均達成調解共識。
調解庭審訊約50分鐘後結束,被害人家屬及委任律師均拒絕接受採訪,並由法院安排特殊通道離開。關於具體調解金額及條件,高院表示因涉及當事人隱私及進行中案件細節,不便對外公開。
值得注意的是,黃子佼在3月26日二審出庭時已改變態度,對於被訴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部分,坦承部分犯行。但對於檢方追加的違反個資法指控,黃子佼仍爭辯被害人是否為未成年,並否認此部分犯罪。
根據一審台北地院資料,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起加入「創意私房」網路論壇,陸續購買並持有多達2259個兒少性影像,涉及35名年齡介於10至17歲的兒少。一審法院認為黃子佼雖無前科,但在審理過程中改口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意思,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
此外,台北地檢署已將黃子佼持有的另外586個涉及12名未成年人的性影像移送高院併案審理。法院已排定5月14日繼續審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