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車廂於113年5月發生隨機砍人事件,20歲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天犯案,造成「長髮哥」許男及呂男受傷。台中高分院日前宣判,將一審10年徒刑改判為9年9月,主要原因是呂姓被害人願意與洪嫌達成和解。
根據台中高分院新聞稿,洪男在二審審理期間已與呂男達成調解,法院因此撤銷部分殺人未遂判決,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連同其他罪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9月。其中恐嚇危害公眾罪部分已確定,殺人未遂罪部分仍可上訴。
法院認定,綜合洪男先前自白、所持兇器種類及鋒利程度、揮刀砍擊被害人身體上半部及頭部等重要部位,以及造成被害人重大傷勢等事實,洪男確有殺人故意,其否認殺人的辯解不足採信。
對於判決結果,呂男父親接受媒體電訪表示,站在父母角度,希望洪男有重生機會,但從社會角度考量,若無法律約束,恐導致社會秩序大亂。關於和解金額,呂父指出金額有提高,但比起許姓男子的賠償金略少。
呂父轉述兒子想法,表示兒子願意原諒洪男並給予重生機會,認為若這輩子願意和解,恩怨就能了結,否則洪男可能需在下輩子持續償還。
本案源於113年5月21日,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在台中捷運車廂內持刀隨機攻擊乘客。檢方偵辦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洪男起訴,一審合併判刑10年,二審改判9年9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