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案件定罪率雖有提升,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指出,法院對言論自由、金流調查、機密認定及民間組織是否為中共掌控的見解仍存在分歧。面對中共複合威脅,若台灣司法標準不一,恐將增加國安風險。
曾偵辦統促黨成員發展組織案的林達檢察官在專訪中表示,共諜案可分為三類:一是刺探、蒐集機密並提供中共的洩密案;二是受中共資助並在台吸收的發展組織案;三是反滲透法規範的大量落地招待。這三類案件的涉案人士多為現退役軍人、民間同鄉會與台商等。
近期備受矚目的洩密案包括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案。她被控接受中資資助參選,並傳送國安單位名片及中央機關單位國會聯絡名冊,但一審法院認定相關資料不屬機密文書而判決無罪,目前案件正在二審審理中。
林達表示,洩密案的偵審困境包括對機密資料認定標準不一。法律上只要求原機關「確認」即可,但法院普遍要求原機關「鑑定」,實務上演變成嚴格證明,增加舉證負擔與審判時間,難以達成快速裁判的嚇阻效果。
他也指出,中共為擴大吸收洩密來源,常大量收購無價值的資訊以鬆懈洩密者心防。曾有軍人提供過期出勤表仍獲得數萬元報酬,但法院認為非屬機密資料而予以輕判或判決無罪。林達認為,法院放掉輕微洩密,形同幫中共提供培養間諜的溫床。
在發展組織案方面,林達指出法院對中共操控的民間組織認定不一致。例如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被控為中國「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發展組織,法院認定這兩個組織與中共官方無實質關聯而判決無罪。
林達建議,台灣政府除針對國防、海巡等機關加強管制赴中,應即時更新並詳細掌握中共官方掌控的民間組織資訊,同時更新司法人員對中共政治現況與社會環境的認知,才能做出正確裁判。
針對反滲透法案件常獲判無罪或輕判的現象,林達直言這是灰色模糊地帶,中共滲透手法越來越精緻。他建議政府應劃定明確界線,在選前宣導避免赴中,若有必要前往,應建立事前與事後自由報備制度,避免人民誤踩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