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積極處理危害公共安全違建,已成立專案優先處理機制。建管處表示,目前已排定430件危害公安違建案件,將要求所有人限期改善或拆除,若逾期未執行,將派員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費用。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去年度共處理2700件影響公安違建案,全數已完成拆除或改善。這些案件包括北市緊急應變中心通報1543件、1999緊急通報182件、屋頂加蓋第2層以上違建27件、占用防火間隔新違建201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房以上161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使用99件、消防局通報火災案件49件,以及屋頂既存違建未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438件。
針對緊急通報案件,建管處表示若確認有立即危害情況,會先要求強制改善再派工拆除,以減少對市民生命的威脅。目前已排定的430件違建案包括屋頂加蓋第2層以上約20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房以上約100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約50件、占用防火間隔新違建約100件,以及屋頂既存違建未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約160件。
建管處強調,將持續改善及拆除具危害公共安全的違建,尤其對影響公安的違建將優先執行拆除,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市容觀瞻及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