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11日宣布,已依違反電信管理法起訴中資背景多哥籍「宏泰58」貨輪的中國籍王姓船長,該船今年2月涉嫌故意拖斷台澎第3海纜。檢方調查發現,儘管貨輪電子海圖上清楚標示海纜位置,王姓船長仍指示在禁錨區下錨拖行,且至今未透露幕後指使者身分。
根據台南地檢署調查,「宏泰58」貨輪載有王姓船長及7名中國籍船員。該船電子海圖明確標示台灣海底電纜位置,包括台南市北門區外海5浬處的台澎第3海纜,此海纜為連接台灣本島和澎湖的通信重要設施,該區域也是政府公告的禁錨區。
檢方指出,王姓船長於2月22日晚上10時至25日凌晨3時期間,在台南北門區西方5浬附近指示船員釋放錨爪並拖行,同時駕船以Z字型在台澎第3海纜上方徘徊,利用錨爪勾斷海纜。海巡署於25日凌晨接獲中華電信通報海纜斷訊後,立即攔截該船並將8人帶回調查。
偵訊過程中,王姓船長始終否認犯行且拒絕透露幕後指使者。檢方考量王姓船長在台無固定居所,且自承曾持假證件進入基隆港,有逃亡及勾串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7名船員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將由海巡署遣送出境。
依據電信管理法規定,以毀壞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功能者,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已建請法院繼續羈押王姓船長,並處以適當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