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日公布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上路一年後的職場性騷擾通報數據。根據統計,113年3月至12月期間共有1577件申訴案件,其中949件調查成立,占總數60.2%;不成立案件有396件,占25.1%。在成立的案件中,有127名行為人因情節嚴重而遭到解僱處分。
數據顯示,通報申訴案件中有88.6%的申訴人為女性,且不論性別,申訴人年齡多集中在25至44歲之間。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為主,占74.3%;與加害人關係則多為非權勢關係,占72.9%。性騷擾形式主要為「肢體行為」及「口語」,分別占66%及47.2%。
從行業別來看,「製造業」的通報案件最多,占21%;其次為「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占13.8%;第三則是「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占12%。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表示,雇主對於成立案件的加害者處置方式,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為主,其次為記小過、記大過,情節嚴重者則予以解僱。她強調,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時,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或僱用人數,雇主知悉後都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提供或轉介被害人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必要服務。
王金蓉也宣布,今年將持續辦理全台約26場次的性別平權、性騷防治等宣導會,並開放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宣導活動,受理期限延長至114年4月30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民間團體至勞動部官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