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五段人行道花圃於4日晚間7時44分發生縱火事件,所幸火勢迅速被民眾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調查後確認是一名44歲羅姓男子所為,已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羅男當晚在人行道花圃縱火後,雖有熱心民眾試圖阻止但未能成功。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嫌犯並將其逮捕。起火處僅限於一處花圃,面積約65公分乘50公分,所幸未釀成更大災害。羅男到案後坦承因酒後心情不佳而做出縱火行為。警方呼籲民眾面對問題時應保持冷靜,尋求正當管道解決,不應以犯罪手段發洩情緒。警方強調將嚴格執法,對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
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五段人行道花圃於4日晚間7時44分發生縱火事件,所幸火勢迅速被民眾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調查後確認是一名44歲羅姓男子所為,已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羅男當晚在人行道花圃縱火後,雖有熱心民眾試圖阻止但未能成功。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嫌犯並將其逮捕。起火處僅限於一處花圃,面積約65公分乘50公分,所幸未釀成更大災害。
羅男到案後坦承因酒後心情不佳而做出縱火行為。警方呼籲民眾面對問題時應保持冷靜,尋求正當管道解決,不應以犯罪手段發洩情緒。警方強調將嚴格執法,對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
現正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