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警分局爆發官警涉嫌勾結包庇電玩業者案件,涉案警員被指控將查緝訊息提前洩露給業者。台北地檢署於4月1日指揮警調單位分赴19處地點進行搜索,包括萬華警分局等處,並約談8名相關人員到案。
經過連夜複訊後,檢方聲請羈押萬華分局二線三星行政組長鄧進華及保安警察大隊二線二星組員吳嘉葳。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兩人涉及收受賄賂的重罪,且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兩人羈押禁見。
此外,北檢諭令北市警局督察室林姓警員請回,而涉案的電子遊藝場實際負責人劉正喜(綽號「阿喜」)以70萬元交保,登記負責人許宥鑫則以50萬元交保。該場所的會計蔡美華及業務王宏偉各以30萬元交保,黃姓現場管理人則請回。
根據檢調警方調查,2023年間,鄧進華涉嫌與當時任職中山分局警務員的吳嘉葳共謀,將警方執行查緝或掃蕩轄區賭博電玩的情資,洩露給在萬華經營「佰大」電子遊藝場的劉正喜。案發後,吳嘉葳已調任保大,而林姓員警則被借調至市警局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