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已婚同事阿輝(化名)發展出超越同事關係的互動,兩人之間的曖昧訊息包含「妳可以讓我抱抱」、「房間已經付錢了嗎」、「我一定會跟她離婚,讓我們對彼此有個名分」等內容。這段關係被阿輝的妻子發現後,正宮決定向小美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0萬元精神損失。
一審法院判決小美應賠償正宮15萬元。小美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辯稱那些對話僅是曖昧言論,並無實際親密行為的證據,且正宮已與阿輝達成和解並獲得賠償,因此她不應再負賠償責任。
然而,二審法官認為小美與阿輝的對話內容明顯超出一般同事關係的界限,兩人的互動模式如同情侶,包含共同在外過夜的計畫。法官指出,從「妳房間已經付錢了嗎?如果付了我再給妳,畢竟是我的原因沒辦法去陪妳」等對話可推斷,兩人的關係已經踰矩,確實侵害了正宮的配偶關係權益且情節嚴重。
法院表示,一審判決已考量雙方的身分、經濟狀況等因素,15萬元的賠償金額尚屬合理。對於小美主張正宮已從離婚協議中獲得賠償的說法,法官指出離婚協議中並未明確提及此事,因此不予採信。最終,二審裁定駁回上訴,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