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做錯一件事 他賣房「400萬元免稅優惠」飛了、補稅上百萬!

2024-11-18 11:21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設籍未連續滿6年的房地產,即使已持有及居住該房地連續滿6年,也不符合自住房地400萬元免稅額適用要件,務必謹慎。

 

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同時符合以下3要件者,可享有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則就超過部分按稅率10%計算應納稅額,其要件為:(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二)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三)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者。

 

個人出售設籍未連續滿6年的房地產,即使已持有及居住該房地連續滿6年,也不符合自住房地400萬元免稅額適用要件。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台中蛋白區房價幾乎可與蛋黃區比擬、房價逐漸市中心化,選在市中心推案。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北區國稅局舉例表示,轄內甲君於113年1月出售其於106年1月取得的A房地,自行申報課稅所得860萬餘元,減除自住房地免稅額400萬元,繳納稅額46萬餘元。不過國稅局發現,甲君107年9月才於A房地辦竣戶籍登記,到出售時,甲君於A房地設籍並未連續滿6年,所以不符合自住房地免稅額適用要件,核定甲君應補稅額126萬多元。

 

甲君不服,復查主張已實際居住於A房地超過6年,不應以設立戶籍時間點為認定標準,北區國稅局以《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家庭自住房地交易得定額免納所得稅的立法理由,是為了保障自住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但必須符合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及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免稅等要件;甲君持有A房地與實際居住期間雖滿6年,但設籍時間未連續滿6年,仍與《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要件不符合,因此駁回其復查。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個人出售房地如果設籍的人為成年子女或父母,也與房地合一稅自住房地免稅額的適用要件不符合,必須特別注意

延伸閱讀→

房貸緊縮、信用管制夾擊!「交易量腰斬」專家說原因

限貸令衝擊最新交易量!「這都」竟超穩?專家曝3點驚呆:真的猛

這種情況 導致價差高達162萬

北台轉濕涼!銀杏颱風路徑成關鍵 共伴效應恐引強降雨

劉德華謝粉絲40年不變的愛 動情演唱「奉陪到底」掀全場淚海

台鐵便當成ITF旅展熱銷王!四天銷量突破3000個


現正直播
←回上一頁

也許您會感興趣


房市

為何人口流失房價照漲?最強5縣市出爐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024-11-18 11:24

房市

打造大五分埔新風貌!國內首例「連鎖式都更」 2策略避孤島都更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2024-11-18 11:21

房市

捷運利多爆發!他曝新北「2區」穩健難跌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新北報導  

2024-11-18 11:21

房市

花55年租金才能買房!「這區最痛苦」買不如租...北市高CP值有3區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024-11-18 11:20

房市

難撐?青埔新案優付、促銷出現!在地專家驚:竟也帶動中古屋買氣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桃園報導  

2024-11-18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