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飲料店去年12月起就不能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現在新北市也跟進,宣布5月1日起飲料店不可使用塑膠杯,網友哀號買飲料還自備環保杯,有夠擾民,也有人認為星巴克沒用透明杯就不夠潮。
為落實源頭減量,新北市公布,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將擴大執行,今(112)年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環保局於實施日前持續進行掃街宣傳,請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以免受罰,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不過網友哀號,認為不用塑膠杯不方便,「星巴克沒用透明杯不夠潮」、「紙杯會影響味道,不愛紙杯」、「手搖要用透明杯,不然一堆漸層都白做了」、「臺北市禁塑,結果吸管還是禁不掉」、「結果紙杯也不能回收」、「成本又要轉給消費者摟,恭喜飲料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