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今日宣布,已針對去年12月在苗栗市發生的持刀攻擊事件完成偵查,依傷害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30歲何姓男子。
根據調查,何姓男子於2025年12月25日下午在苗栗市源林街持鐮刀攻擊一名婦人,導致該婦人左側腰部受傷。隨後,何男又前往附近超商揮舞刀械恐嚇店員,所幸店員及時閃避未受傷害。事發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何男制伏逮捕。
苗栗地檢署表示,案發後立即指派「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呂宜臻指揮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進行偵辦。檢方認為何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指出,此案是在去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後發生,當時法務部已指示各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危害公眾安全案件從速從嚴偵辦,強化跨機關預警與應處機制,以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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